当事业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申请劳动仲裁
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不履行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仲裁不公,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要求加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需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保存相关证据
在采取上述措施前,应先搜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协商与举报
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单位迅速纠正违法行为。
法律诉讼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事业单位拖欠工资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错过时效或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