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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证怎么作废

2025-01-05 13:50:34

外管证的作废和注销流程如下:

作废情况

若外管证超期未报验或信息有误,可能需要作废重开。

注销流程

项目结束后或发票开完、税款缴清后

项目人员需持外管证至当地税务局反馈,获取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填写反馈表,包括公司信息、项目名称、预缴税票和已开发票金额等。

税务局核对无误后盖章,完成反馈。

邮寄反馈表:将反馈表邮寄回公司(建议项目留存扫描件或复印件备用)。

手动注销(如跨省)

因国税局可能不联网,需在机构所在地手动注销外管证。

提供注销材料:已开具国税、地税税票复印件、已开具发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应合同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

省内注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删除报验登记信息,再删除跨区报告之后重新申请即可。

省外注销:在未核销的情况下,需去本地税务机关作废,在本地税局申请后,在外出经营地手工录入信息。

电子税务局注销

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主体选择界面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管证编号。

选择套餐业务中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

将纳税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在“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外出经营情况”中点击“选择”。

系统会自动带出预缴税款信息,与手上预缴税款时的完税证明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即可。

成功核销外管证时报告状态会显示“报告已反馈”。

遗失处理

如果外管证遗失,可执复印件或者向税务部门提供外管证编号进行核销,若都没有,请尽快联系税务部门协助办理。

建议: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注销方式,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外管证的作废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