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华铭智能(300462)及其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多人被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华铭智能”变更为“ST华铭”。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7月8日开市起复牌。
7月4日晚,华铭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上海证监局调查完毕,上海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9年,华铭智能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100%股权。聚利科技于2019年10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聚利科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聚利科技对相关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其将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所产生的部分费用确认为研发费用,但该类服务主要内容是进行销售推广、商务沟通、协助聚利科技获得销售订单等,应分类为销售费用,聚利科技未严格按照业务性质进行确认;同时,聚利科技还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的情形。
上述问题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华铭智能2020年涉嫌虚增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虚减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90%。

上海证监局认为,华铭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同时,上海证监局也在告知书中明晰了公司高管的责任。
张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烨军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两人均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范丽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同时自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任聚利科技财务总监,韩智作为聚利科技时任总经理,两人均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华铭智能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张亮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对章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对范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韩智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官网信息显示,华铭智能专业从事轨道交通、快速公交(BRT)等各个领域自动售检票系统终端设备的自主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场馆、景点票务与门禁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自助查询机等多种系列。

业绩方面,公司盈利状况不太理想,2023、2024年归母净利润已经连续两年亏损,而公司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为负。今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为-450.55万元,依然延续了亏损态势。

【来源:上海证券报;编辑:肖然】